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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6-02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国家长治久安,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近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,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


现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黑、涉恶违法犯罪线索。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,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,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
举报内容

积极检举、揭发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其基本情况、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、依据。所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,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。

公安机关对举报、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,依法保护,并按规定给予重奖。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、从重惩处。


举报方式

市民举报情况、提供线索,可拨打“110”或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举报、也可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等方式进行。通过微信举报,具体方式为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嘉兴公安”,通过“微服务”栏目的“扫黑除恶线索举报”专栏进行举报。


具体操作如下:


第一步:关注“嘉兴公安”并进入微信公众号

第二步:点击进入“微服务

第三步:进入扫黑除恶专用通道——“扫黑除恶线索举报”

第四步:填入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后点击信息提交

 (具体举报奖励办法不久将正式予以公布)


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!


责编:陆陈忆     制作:微小航    


审核:林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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